2018-06-01
實踐證明,沒有監督的信任是放任。長期以來,對非中共黨員的村干部監督無力,黨的領導弱化,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缺乏有效措施。非中共黨員的村干部不受黨紀黨規約束,對不稱職村干部罷免操作不易,對非中共黨員村干部已違紀但夠不上違法的問題,出現了監管“空檔”,造成個別非中共黨員村干部有恃無恐,群眾意見很大。監察法將“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”納入監察對象,有效的填補了上述空白,極大地振奮了廣大紀檢干部,激發了學習監察法的熱情。
學習監察法要提高政治站位。要從黨中央為了加強反腐敗統一領導,實現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相結合的高度去認識。監察法將六類人群納入了監察對象,監察對象擴展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,實現了黨內監督全覆蓋與國家監察全覆蓋,相應地賦予了監委更多的權利,體現了黨中央奪取反腐敗壓倒性勝利堅如磐石的決心。有權必有責,有責要擔當。作為紀委書記,更要把使命、責任扛在肩上,敢于動真碰硬,以“不破樓蘭終不還”的斗志,將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。
學習領會好才能執行好監察法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。學習監察法也要用法治思維領會其內涵,逐條深研細讀,掌握要點要義。監察法嚴格規定了監察范圍、監察權限和調查手段、監察程序等,只有人人成為“紀法皆通”的復合型干部,才能確保在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過程中用準、用好。
利劍高懸,方能長治久安?;鶎蛹o檢干部已經擦劍磨槍,枕戈待旦。我們將對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、基層自治組織的“關鍵少數、關鍵崗位、關鍵環節”實施全方位無縫隙監察,對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和膽敢向民生民利伸手的村干部零容忍,以反腐敗斗爭更大成效取信于民,使監察法成為懸在所有腐敗分子頭上的“達摩斯利劍”。